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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市的杠杆 清远一网民造谣“被网警处罚”,结果……

发布日期:2024-10-15 22:52    点击次数:79

什么是股市的杠杆 清远一网民造谣“被网警处罚”,结果……

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图文视频

内容为“浏览境外色情网站

被英德网警罚款200元”

近日

英德市公安局民警工作中发现

当大家认为他会再接再厉,再开新书的时候,他却悄然封笔,回到家乡做了一个小公务员,而如今多年过去,他已是官至副厅级。

一网民于2024年8月7日11时14分许

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图文视频显示

2024年8月7日10时36分

扫二维码付款-英德市网警200元

付款方留言"浏览境外色情网站"

那么,这张罚款截图到底是真是假呢?

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发现该视频为网民卜某

P图编造的虚假信息

经民警普法宣传和教育

网民卜某表示诚恳接受批评

当场删除该视频

并承诺不再编造不实信息吸引关注

做到知法守法

坚决杜绝此类无底线博流量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对构成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网络谣言

广大网友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什么是股市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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