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4日丨五矿地产(00230.HK)发布公告,郑家恒已辞任公司秘书及公司授权代表何剑波及陈兴武的替任人,由2024年6月14日起生效。姚宇翔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公司授权代表何先生及陈先生的替任人,由2024年6月14日起生效。
24日,
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青岛市崂山区2024年
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公告。
房源情况
1.依山伴城。共393套房源,50-55平方米左右一室户型。其中:绣城:位于新宏路11号,10号楼,以往分配剩余房源共57套;颐城:位于科苑纬四路88号,8号楼,共290套房源;和城:位于新宏路1号,1号、2号楼,以往分配剩余房源共46套。
2.午山馨苑。位于辽阳东路260号,以往分配剩余房源共174套,35-65平方米左右一室户型。
3.海逸公馆8号楼。位于辽阳东路77号,为以往配租剩余房源共40户,约60平方米左右的一室户型。
上述房源共计607套,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统一按照排序选房,不区分项目、户型。
租金标准
第一个租期(3年内)人才住房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内的,按市场租金50%的标准收取;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仍按市场租金50%的标准收取,超出上述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第二个租期(4-6年)人才住房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内的,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收取;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仍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收取,超出上述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收费。标准如下(元/月/平方米):
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优先面向崂山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我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在崂山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配租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崂山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6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注:必须上传单位纳税证明)。
2.个人申请。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0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线上配资线上,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